新办法实施后,海关评定高级认证企业节省3个月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信用办法》)昨日正式施行,佛山海关昨举办政策宣讲会,参与起草新政的专家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。佛山地区200余家企业参加了宣讲会。
按照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”,今后适用海关企业AA类管理的企业,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;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,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;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,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;适用C类、D类管理的企业,海关将按照《信用办法》,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,并实施相应监管。
针对企业关心的A类企业认证及可享受的通关便利措施、海关对失信企业的监管、海关信息查询等问题,海关专家逐一解答。一家参会的A类企业代表高兴地说:“《信用办法》实施以后,信用认定办理时限大幅缩短,现在海关评定高级认证企业的时间仅需90天,较原来减少了3个月。”
佛山海关相关负责人指出:根据《信用办法》规定,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认证的经营者(AEO)。高级认证企业可以直接享受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,如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、进口货物优先通关、设立海关联络员、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、非常时期优先处置等。“目前与中国海关AEO互认的海关,有新加坡、韩国、欧盟和中国香港4个海关。佛山海关将帮助、支持更多的企业走出去,增强国际竞争力。”
(来源:佛山日报)